陽光服務品牌
虛擬形象代言人創(chuàng)意征集
開始啦!
為進一步增強無錫華潤燃氣陽光服務品牌形象的設計和塑造,提升品牌影響力和傳播度,現(xiàn)面向公司全體員工征集陽光服務品牌虛擬形象代言人設計創(chuàng)意。虛擬形象將作為無錫華潤燃氣陽光服務品牌的代言人,應用于公司各種場合、各種領域文化產品及其衍生品的設計開發(fā)。具體要求如下:
01
征集內容
陽光服務品牌代言人形象及名稱
02
征集對象
華潤燃氣無錫區(qū)域公司全體員工
03
征集時間
通知發(fā)布日-2022年5月5日
04
作品要求
(一)陽光服務品牌代言人名稱
虛擬形象代言人名稱應簡單明了,沒有歧義,便于發(fā)音,易于記憶,利于傳播,且要求貼近公司企業(yè)文化與品牌內涵。
(二)虛擬人物形象設計
1、陽光服務品牌虛擬形象代言人整體設計要求突出公司陽光服務品牌特色,能夠體現(xiàn)燃氣行業(yè)對外服務理念,具有無錫地方元素更佳,造型美觀生動,色彩搭配和諧,具有象征意義。可以是單獨一個形象,也可以是一組形象(不超過5人)。
2、虛擬人物設計應具有實用性,易于媒介傳播和形象再創(chuàng)作,易于應用產品的二次開發(fā),可以通過更換服飾、造型應用于公司不同場景。
3、設計作品提供草圖即可,作品表現(xiàn)手法可以為電腦彩繪或紙筆彩繪。如不能提交虛擬形象設計圖稿的,也可以以文字形式提交設計理念,為后期形象設計提供思路。
4、設計作品均需附以虛擬形象代言人原創(chuàng)名稱及名稱釋義、注明形象設計理念說明或內涵注釋。作者需保留好設計原圖,以便中選后提供給主辦方。
5、設計稿必須是原創(chuàng)作品,杜絕抄襲、雷同,嚴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如出現(xiàn)創(chuàng)意相同或類似的應征作品,則以收件時間來確定第一創(chuàng)作者。應征作品無論入選與否,請投稿人自留底稿。
05
投稿方式
電子版:請投稿人于5月5日前將作品通過“潤工作3.0”發(fā)送至黨群工作部吳亦婧處,文件名為“作者姓名(部門)+聯(lián)系電話+創(chuàng)意征集”;
紙質版:請投稿至公司黨群工作部。
06
評選方式
本次活動設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制定評審細則和作品評審,指導活動有序開展。評審過程中以參賽作品的實用性、美觀性、創(chuàng)意性和設計理念作為評判標準,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入圍的虛擬形象代言人設計創(chuàng)意將通過“無錫華潤燃氣陽光在線”訂閱號進行公布。
07
獎項設置
作品征集分設紀念獎、錄用獎,所有應征作品的作者將獲得紀念獎。
08
相關聲明
1、本次活動旨在征集陽光服務品牌代言人名稱及形象的設計思路和創(chuàng)意,應征作品必須是按要求獨立完成的原創(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或使用過,且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等合法權利,否則引發(fā)的一切責任由應征者承擔。
2、應征作品一經采用,其著作權、所有權、修改權、使用權等一切相關權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其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開發(fā)、授權或保護等活動。應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3、應征方案一經提交,即視為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無錫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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